由感觉和反省这两个途径形成的观念,叫做简单观念。洛克对“第一性”与“第二性”观念的核心阐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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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性质:
主要从客观角度出发,以“实实在在的物体”为研究对象,指向物体的固有属性(如广延、形状、运动等可通过物理量化的特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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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性质:
从主观角度切入,关联事物的“色、香、味”等感官属性。第二性质并非物体本身“固有”,而是物体凭借第一性质为基础,在人类感知过程中引发的观念(例如:手触摸火焰时,火焰的“热”并非火焰本身直接“拥有”的属性,而是火焰通过分子运动等第一性质,刺激人体感官后产生的“疼/热”这类主观感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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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种性质(洛克补充):
比前两种更偏向主观,指“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中产生某种性质的能力”(例如:太阳“晒热”石头,太阳的“热力”是一种能让石头产生温度变化的能力,既非太阳本身的“固有形状”,也非单纯人类感知的“热感”,而是对“作用关系”的抽象)。
2025.5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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