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 的 精 神

孟德斯鸠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先驱,著作《论法的精神》称为理性而自由的法典

他认为法律应该和国家自然状态有关系:

和温、寒气候有关,土地、人民生活方式有关

政治体制、风俗习惯等,这些关系综合起来

构成所谓的法的精神

要在法律与其他事物关系中去探求法律

精神实质,从一般法和具体情况相结合制度

主探讨,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,自然有

自然法,人类有人类法

政体的划分:

共和政体:掌握最高权力政体,全体组成一部

君主政体:—— 一个人,依据法律

专制政体:独裁,不受法律约束

自由理论:在法律范围内,做一切事物的权力

三权分立:

立法权:制定法律权利,废止已有法律权利

行政权:和平或战争,或接纳使节的权力、预防侵略

司法权:惩治罪行,审理个人争端的权力

2025.6.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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