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 乙 己

 

        在鲁镇有这么一家酒店,门口对着街道设置一个柜,柜里烧着热水可随时温酒,附近有很多做工的人,每天傍晚散了工,站在柜台外喝上一碗热酒,酒一文钱一碗,整份酒是10文钱,多花一文可再买一碟盐竹笋和茴香豆来做下酒菜。但他们大多是短衣帮,只有穿长衫的人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,要酒要菜,慢慢地坐喝。但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

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。孔乙己身材高大,脸色青白,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,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。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他对人说话,总是满口之乎者也,教人半懂不懂的。因为他姓孔,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“上大人孔乙己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他取下一个绰号,叫作孔乙己。

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。有的叫道,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,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
 

(他)偶尔会做些偷盗的事,可偏生在店里从无拖欠——即便一时没现钱,暂记在粉板上,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。有一回孔乙己“排出”九文大钱,要酒要菜,旁人问他,“怎么不(继续求学/做别的)?”(此处手写不清,依文意衔接)……

酒店因孔乙己到店变得十分快活,若没他,众人便如往常般过活。一日,酒店掌柜结账时,发现孔乙己那十九文酒钱仍未还清,才惊觉他已许久没来店里喝酒。有人道,“他定是被打惨了——竟能偷到丁举人家里去!丁举人家的东西,也能偷的么?”旁人应和,“后来呢?”“后来?先写服辩,再挨打,打了大半夜,腿都打折了。”“折了腿又如何?”“如何?……谁晓得?许是死了。”掌柜不再追问,仍慢慢算他的账。

孔乙己是这样的让人快活,可没了他在店里,日子倒也没什么不同。

掌柜仍然同着他自己的帐,秋风后一天比一天凉了,店里传来熟悉的声音说:温一碗酒,才见到孔乙己已坐在柜台下了,穿着一件破夹袄,盘着两腿,下面垫个蒲包,用草绳在肩上挂住,见柜说到你这欠十九个钱呢,孔乙己道下回还清罢。这一回是现钱,酒要好。掌柜仍然同笑着,可以,你是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,他只说一句:不要取笑,人们问:要是不偷怎么会被人打断腿呢?孔乙己道:跌断,跌,他的眼光,仿佛恳求掌柜不要再提。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,便和掌柜都笑了。我温了酒,端出去,放在门槛上。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,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便是用这手走来的。不一会,他喝完酒,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,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。从此以后,我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。到了年关,掌柜取下粉板说,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到第二年的端午,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到中秋可是没有说,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。

在那等级森严的封建秩序下,民众的活力、热情、同情心,都被压抑摧残殆尽。麻木不仁,自私冷漠,在短衣帮的心目中,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,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,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处于受压迫的社会底层。

孔乙己是一个站不到位置的老人,一个令人酸酸的故事,是一个社会的悲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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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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